“我们盯他的时候,他也派人盯我们。”山西太原“小四毛”任爱军涉黑案专案组一名负责人说,侦办案件的近一年时间里,他每天回家都小心翼翼,不敢去家和单位之外的任何地方。
“70后”任爱军是山西黑道赫赫有名的人物。20多年间,他多次入狱,两次被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他在狱中住单间、开小灶、用冰箱、用电脑,享受“帝王”待遇,还曾7次违规减刑。2018年,“小四毛”黑社会组织再次被打掉,牵出93名“保护伞”,山西省监狱系统的领导干部为此“倒下一片”。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近尾声,这起罕见的涉黑型、系统性、塌方式司法腐败窝案,给我们敲响警钟:要加强“高墙内”执行环节监督管理,避免非法减刑、纸面服刑。
服刑相当于住宾馆
在监狱里住单间、设小灶、用冰箱、玩电脑、用手机,甚至还有专门储存东西的仓库,这些在外人看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成为任爱军服刑期间的“常规操作”。
1972年出生的任爱军别名“小四毛”,是山西臭名昭著、全国广泛关注的黑社会组织主犯,在20世纪90年代就是太原的黑道“新贵”。
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证,任爱军1988年4月即因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1994年12月又因参与抢劫、故意伤害、流氓犯罪,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9月,任爱军保外就医后,纠集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局、聚众赌博以聚敛钱财,并逐步扩大组织规模,购买枪支弹药和车辆,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殴打行政执法人员。2003年,被告人任爱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6月28日提前减刑释放。
办案人员介绍,任爱军任爱军二次出狱后借用善林资产管理公司和其实际控制的山西仁嘉实业公司、北京云奇峰亚讯科技公司等名义,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帮助毁灭证据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2018年2月,山西省公安厅对外通报,以任爱军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被太原警方再次成功打掉。
把“减刑”用到极致
2018年3月初,山西省委政法委接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报告和群众举报,反映“小四毛”任爱军在1994年和2003年两次服刑期间,存在内外勾连、弄虚作假、枉法减刑等问题。
相关部门随即成立专案核查组,正式开展核查工作。经过对任爱军两次服刑期间的七次减刑逐一复查,发现每起减刑均不同程度存在伪造立功材料、虚构在监表现等情形。
1994年,任爱军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任爱军上诉后,山西省高院合议庭在对其虚假立功材料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在任爱军首次服刑期间,太原市第一监狱为其出具虚假保外就医意见和重大立功材料,先后保外就医1年、减刑2年6个月。任爱军入监服刑时间仅7个月。
2001年,任爱军因涉嫌绑架罪被逮捕,2003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先后在汾阳监狱、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服刑改造。
调查发现,任爱军服刑期间把减刑用到了极致,基本上是能减必减,且每次都是顶格去减。他申请减刑的方式有两种:监狱改造获取积分和重大立功。
“正常来说,提请减刑后,两年之内不能第二次提出。任爱军则交叉进行,利用积分减刑后,马上换地方,再进行立功减刑。”专案组有关工作人员说。
常规减刑不到周期,任爱军就申请重大立功。2011年,任爱军检举了一起狱外命案。事实上,这起命案在2004年和2007年分别被同监狱的犯人检举过,等到任爱军检举时,监狱才将材料转到公安部门。别人举报过的事,又成为任爱军重大立功的理由。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对相关减刑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将任爱军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法官徇私枉法,分别三次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2年、1年10个月23天。自无期徒刑判决生效至2013年6月刑满释放,任爱军实际服刑仅10年2个月。
专案核查组核查,任爱军服刑期间现实表现与监狱考核结果不符,记功、减刑、重大立功等涉嫌作假。
2018年9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撤销被告人任爱军减刑的刑事裁定,对其恢复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任爱军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与先前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决。
查处涉案违纪违法人员93人
对任爱军违法减刑问题调查过程中,专案核查组发现,相关政法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虚位监督、徇私舞弊等问题。
经查,任爱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查处涉案违纪违法人员9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91人,律师1人,其他社会人员1人。国家工作人员中,监狱系统58人、法院系统15人、检察系统8人、公安系统10人。
目前,查处人员中有12人涉刑事犯罪,其中4人为厅级干部,案件均已审判终结,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8年6个月不等刑罚;另有32人被给予党纪政务撤职以上重处分,4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避免扫黑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大批黑恶势力人员将被判刑投监,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避免公平正义在“高墙内”退步,保障扫黑效果,必须加强监狱等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让阳光照耀“高墙”,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同时断绝其经济基础,避免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东山再起”。专案组民警表示,一开始“小四毛”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未揪出,犯罪资金没有彻底摧毁,导致其出狱后很快死灰复燃。任爱军出狱后,先后以实际出资人身份参与多家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二是避免“重打”“重判”“轻坐”,在“最后一公里”放水。“小四毛”专案组办案人员认为,扫黑除恶斗争中,必须坚持严打、严判,加大在执行环节的监督力度,避免“重打”“重判”“轻坐”,避免扫黑在“最后一公里”放水。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避免部分人员违纪违法,其他人员充当“稻草人”。受访者表示,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往往就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区域,必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真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才能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四是弥补制度漏洞,强化监督手段,避免制度“空转”。受访者表示,从任爱军非法减刑案中可以看出,有的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2003年,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为了便于监狱管理和改造危顽罪犯,形成了一项对涉黑类罪犯集中轮换关押场所的不成文规定,这在实际执行中,却成为规避公示、违规减刑的手段。
山西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任爱军利用虚假记功、表扬、重大立功等实现七次减刑,集中暴露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漏洞,必须完善“不能腐”的执法司法制度体系,坚决杜绝减刑假释等环节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确保做到对所有犯罪分子不姑息、不放纵。(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