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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张司法”

来源:《运城日报》2020/10/28 2020-10-28阅读274

        在芮城县南磑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鹏飞的办公室总是最热闹的地方。帮助农民工讨薪、化解邻里纠纷、解决老人赡养问题……每当村民们遇到难题时,总会第一时间怀揣着“心结”,来到张鹏飞的办公室寻求帮助。


        张鹏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经10年,他始终以一颗热情为民的心,一股勇于开拓的劲,把自己的一片深情倾注在基层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上,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大家亲切地称他为“张司法”。


        “子承父业”做调解


        2011年8月,张鹏飞离开芮城县司法局办公室的工作岗位,来到了南磑镇司法所。


        刚到乡镇,好多亲人同事不理解,说:“在县城机关多好呀,为什么下基层来?乡镇工作环境艰苦,事情多,何苦呢?”张鹏飞回答道:“我曾是一名军人,又是共产党员,服从命令听指挥,干工作就不能怕吃苦。我也是一个农村娃,我的父亲原来也是村里的调解员,我这是‘子承父业’!”


        为群众普法,首先要学法。初到基层司法所,张鹏飞免不了要和群众面对面打交道。为了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为了让自己尽快融入调解工作,每当空闲的时候,张鹏飞便翻出《法律常识全知道》《山西司法》《山西法制报》等报刊书籍,认真学习领会看到的一些经典案例,并把案例剪下来,贴到笔记本上,方便自己随时翻阅。


        几年下来,张鹏飞做的笔记和剪报就有8本。“这些都是我调解的‘法宝’!除了给自己充电外,在调解时拿出这些实例,也显得更有说服力,调解的成功率自然也就高了。”


        今年以来,张鹏飞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受理案件纠纷35件,化解口头纠纷17起,制作调解文书38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1起,调解土地确权纠纷6起、婚姻家庭纠纷12起、宅基地纠纷4起、其他民事纠纷13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撑起了一片安全祥和的蓝天。


        张鹏飞告诉记者:“只要坚持‘做事用心、讲话用情、调解用法、协商用和’的理念,不断实践、善于总结,就一定能够做好调解服务这篇文章。”


        一面锦旗一段故事


        调解员的职务并不高,但是在群众眼里却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化身。


        在南磑镇司法所的办公室,墙面上整齐地挂着当事人送给司法所的多面锦旗。张鹏飞告诉记者,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有着一段让人难忘的调解故事。


        2015年12月10日下午5时,芮城县南磑镇高金联村一私人养殖场发生一起建筑墙倒塌意外伤亡事件。接到情况报告后,镇领导立即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并到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召开紧急会议,成立工作组,要求在短时间内化解纠纷,维护伤亡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鹏飞接到任务后,立即制订调解方案,积极投入到紧张的调解工作中。他和乡镇工作人员详细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以及当事人的治疗情况、经济状况等,并耐心倾听当事人家属的诉说,让当事人把心中的气愤完全发泄出来,从而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由于当事人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持状态。为了尽快平息纠纷,张鹏飞根据山东、山西两省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计算赔偿金额,让双方当事人心里有数,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当事人的责任,把双方的思想引导到法律规定上来,然后向双方讲道理。经过5天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雇主一次性赔偿每位死者丧葬费、死亡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共计38万元。协议达成后,其中一位当事人家属又因赔偿款的分配产生新的纠纷,经过再次调解,最终达成了分配协议,当事人家属也顺利地领到了赔偿款。至此,这场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4月8日,张鹏飞接到芮城县公安局南磑派出所打来的求助电话,说有一起婚姻家庭引起的民事纠纷,目前双方情绪十分不稳定,必须立即介入调解,否则容易转成刑事案件。张鹏飞在接到案情后,立刻组织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调解委员会,进行登记调解。经过调查了解到,南磑镇某村的高某,于4年前嫁给太原清徐县的王某某。近年来,由于王某某一直在网上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为了偿还债务,王某某卖掉了太原的房子。看到这种情况,妻子高某认为生活已经无法继续,便拿着家里的15万元,回到娘家芮城县买了一套房子。在购房过程中,因为丈夫王某某上了失信名单,不能申请贷款,于是,双方便商量假离婚,然后以女方的名义办理购房手续。房子买下后,女方看到男方目前没有工作,还有外债,就心存嫌弃,把假离婚变成了“真拉黑”。经过两天的反复调解,双方终于按照调解员的意见达成协议,握手言和,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基层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身为南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张鹏飞既是“指挥员”,又是身处调解一线的“调解员”。“要想当好人民调解员,就要正确审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严格把握政策、法律,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办好每一件案子。”这是张鹏飞给自己定下的要求。


        别人不管的他来管


        “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原所长李培斌一直是张鹏飞在工作中的榜样。


        工作中,张鹏飞把“李培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同事们的眼中,张鹏飞是调解矛盾的“定海神针”,专治疑难杂症;在派出所民警那里,只要能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就会找张鹏飞来调解。久而久之,“张司法”这个亲切的“外号”便在群众中传播开来,甚至连外乡镇的人也来找张鹏飞化解纠纷。


        多少天来,古魏镇一村民因为工钱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而心急如焚。去年5月的一天,他通过微信朋友圈了解到张鹏飞一直在从事调解工作,而且帮助农民工要回了工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来到南磑镇司法所寻求帮助。虽然是外乡人,但张鹏飞还是接手了他的案件,并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帮助他讨回了工钱。


        别人不管的事张鹏飞管,别人解决不了的事张鹏飞解决。多年来,张鹏飞曾经通过微信,帮助辖区9名在广东打工的村民追讨工资,共要回工资23万元;化解了下窑村村民和村干部因为光伏工程征地引起的土地纠纷;帮助老庄村92岁的抗美援朝老战士南乃荣解决了赡养问题;和派出所民警联合化解了山底村杨某某因父亲打工身亡引起的停尸闹丧案件,避免了“民转刑”……


        10年的调解生涯,使张鹏飞对调解工作有了自己的见解,即“五讲四有三不能”。张鹏飞介绍说:“调解员要会‘讲政策、讲法律、讲科学、讲信用、讲规矩’,做到‘心中有法律、手中有办法、头脑有思维、脚下有步骤’,牢记‘不能情绪急躁、不能久拖不决、不能办事不公’。在调解过程中,要讲究暂时分开降温法、迂回说服疏导法、搭建台阶逆向法、各自找错点评法、夸奖鼓励感化法和法理情理交融法。”


        10年来,张鹏飞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下乡走访了南磑镇49个自然村,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00余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770起,制作调解协议750件,达成口头协议1020次,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0%,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2013年11月,张鹏飞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20年10月,张鹏飞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曹创威 邢智轩 吴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