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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一盏灯 温暖多几分 ——记柳林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小丽

来源:《山西法制报》 2021-07-30阅读220

      “王大哥,最近工作顺心吗,生活方面有没有困难……”7月14日,记者一行走进柳林县司法局采访法律服务中心,此时,主任李小丽正在和社矫对象通电话。自从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以来,李小丽时时处处关心每名在矫对象的基本情况,这已成为常态。


  李小丽2002年参加工作,2014年进入柳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为了便于工作,她刻苦钻研,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2017年主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的7年中,李小丽实现了“零失误”“无脱管”“无漏管”,连续6年责任制考核均为优秀,连续两年被市、县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社区矫正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同年被吕梁市司法局评为“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和“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如今,38岁的她被任命为柳林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刑事执行中的一种行刑方式,必须树立起社区矫正法的法律威严。李小丽认为只有刚性监管+普法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才能有效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2018年3月、6月,2021年1月,该中心分别对矫正对象高某、邓某和胡某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其他的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震慑作用。


  除了刚性监管,李小丽还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帮扶的重要手段,以中华传统文化为抓手,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7年来,柳林县共解除矫正对象1349人,其中43人成为个体经营户,且98%的矫正对象找到稳定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份特殊的工种,也需要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时刻关心关怀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许多被管教对象,有自卑、绝望、失去信心的心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就要打破他们心里的那堵墙,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才能更好地拯救迷失的灵魂。”李小丽说。


  2020年,家住柳林的李欣欣(化名)与丈夫驾车出行,因丈夫酒驾被交警查获,李欣欣也因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矫正期间,李小丽察觉到李欣欣有明显抑郁迹象,于是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自从出了这档子事,身边人看我的眼神都很异样……”经过耐心交谈,李欣欣终于道出压抑许久的心里话。打那时起,每次定期报到,李小丽总会找李欣欣拉家常,慢慢地,李小丽成了她无话不谈的朋友。


  工作中,为了一部分情况特殊的在矫对象可以再就业,李小丽不遗余力忙前忙后,时常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只为他们可以重新融入社会。身为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她要兼顾全县15个司法所的工作,到乡镇跑腿是常有的事,去偏远乡镇走一趟,晚上回家常常是泡个方便面当晚饭。


  因为工作忙照顾不到孩子,李小丽对此心怀愧疚,所幸,今年15岁的儿子懂事上进,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让李小丽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大家”和“小家”,李小丽都想兼而顾之,在责任面前,她选择了奉献和付出。


  点亮一盏灯,就能多一份温暖与光明,在李小丽的心里,这比什么都重要。(王文博 张海峰)